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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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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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以下简称“三个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作用,结合西夏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准确理解“健康中国”“健康宁夏”以及“美丽中国”“生态立区”的核心要义和基本思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公益保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为保障人民健康、优化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积极贡献。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建章立制(2018年3月中旬)及时组织全科干警认真学习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印发<宁夏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向院领导专题汇报。制订本院工作方案,成立本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安云检察长
副组长:吴万宏副检察长、郭海虹副检察长
成员:张铭、白燕、杨倩茹、杨艳、陈银牛、梅欣、朱桂香、李晓刚、王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行科,民行科其他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民行科科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第二阶段——加强学习,摸排线索,建立台账(2018年3月下旬—4月中旬)加强学习“三个专项监督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部门职能。积极发现问题,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建立线索台账,详细登记线索名称。
(三)第三阶段——分析研判,确定重点线索(2018年4月下旬—5月中旬)对排摸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分析研判,确定重点线索,积极采取调查措施固定证据。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主动报市级院审批立案,三日内层报自治区院、高检院备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线索层报自治区会商后立案。
(四)第四阶段——深入调查,固定完善证据(2018年5月下旬—11月中旬)调查完善证据,明确监督对象和法律依据,选择时机进入诉前程序。加大调查力度,固定完善证据,领会“三个专项监督活动”的办案要求,力争办理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
(五)第五阶段——总结经验,探索常态化监督机制(2018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对本院开展“三个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过撰写调研文章、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进一步研究完善专项活动中形成的相关工作衔接制度,探索建立相关领域常态化监督机制。
三、监督内容
(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结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作为线索摸排工作的重点。要重点关注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重点关注监管部门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问题监管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在办理该领域的公益案件时,民事公益诉讼中要重点关注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中要重点关注食药监、质检、工商、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情形。
结合《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的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质量安全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进出口商品质量方面存在的假冒伪劣、隐瞒缺陷或不按规定召回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质检等部门在进出口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违法情形,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
重点关注黄河流域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态破坏问题;破坏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草原资源等损害资源问题。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职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恢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遏制资源破坏性开发,建立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三)医疗废物处理专项监督
重点监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既要对产生医疗废物的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也要对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监督,还要对卫生、环保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情况开展民事或者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院“三个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和督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和实际困难。院党组要把专项监督工作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重点解决好人、财、物的配置,为专项监督工作提供保障。
(二)加强沟通协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主动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工作,要积极与食药、环保、水利、国土、林业、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法院沟通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衔接制度,合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三)加强调研宣传。领导小组要全面掌握专项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职能和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通过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办案纪律。要严格依法推进专项监督工作。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加强司法作风和办案纪律教育,坚决防止检察人员违反规定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以案谋私。通过开展三个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提高检察权威和检察公信力。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0日